大馬海事執法機構瓜拉古樓區主任莫哈末納茲漢發文告表示,該機構是於昨午12時45分在霹州角頭西部0.6海里的海域,截查一艘行蹤可疑的筐腳漁船(Bot Kenka)。
他指出,經過檢查,有關漁船擁有合法執照,但並非由船主親自作業,同時懷疑漁民使用超出限制的拖網配重,即場逮捕2名39和40歲的漁民,及扣查漁船。
「2名漁民連同漁船和捕魚工具被扣查,並被送返瓜拉古樓區海事執法碼頭,以作進一步調查。」
他說,此案將在1985年漁業法令第8(b)條文,即違反漁業執照即須由漁船船主作業及使用超出限制的拖網配重,進行調查。
另外,瓜拉古樓區海事執法機構也於1月6日中午12時45分,在瓜拉牛啦河口的西南方7.5海里處,扣查一艘B型漁船及逮捕3名無證件的緬甸漁民。
莫哈末納茲漢指出,該艘漁船同樣雖擁有執照,但由非船主親自作業,同時3名緬甸漁民沒有大馬漁業局總監批准的外籍人士雇用證件。
海事執法人員逮捕3名26至55歲的緬甸漁民,同時扣查該艘漁船、工具和115公斤的魚獲,並送返瓜拉古樓區海事執法碼頭,作進一步調查。
他指出,當局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沒有合法證件,以及1985年漁業法令第8(b)條文,違反漁業執照即須由漁船船主作業,調查此案。
追蹤東方日報社交平台 Telegram_logo
追看熱門新聞資訊,請下載東方日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