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究竟是知法犯法,還是被人誆騙?中國籍男子在新加坡委託他人購買房產,被控上法庭!
大家都知道,沒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外國人,想在新加坡購買私宅,稅非常高,並且有些房產類型還不能購買。因此就有人打起了歪主意,讓有新加坡公民身份的人幫忙代買房產。這樣一來可以省下一部分錢,等到自己拿到身份後再過戶。但是這種做法實際上違反了新加坡的法律,並且自己出錢,房子寫別人的名字,這事兒風險也很大!
這不,39歲的中國籍男子陳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糟心事兒。他找人代買新加坡房產,現在被控一項違反住宅房地產法令的罪狀,但是他不認罪,他表示他也是被騙的,也是受害者……
中國籍男子委託新加坡人買房產,
被控卻拒不認罪。
2014年9月8日,中國籍男子陳先生委託已經加入新加坡國籍的宋女士購買了新加坡宏茂橋 茂橋一帶的永久地契聚 落式共管排屋 Belgravia Villas項目的一套私宅 。
當時,宋女士告訴陳先生,由於他是外籍人士,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在新加坡本地購買房產,所以建議由她代購房產,一直到陳先生拿到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後再過戶給他。所以陳先生就相信了宋女士的話,購買了這套私宅。
這個宋女士,曾經也是“叱吒風雲”的成功人士。不過因為無視高庭發出的資產凍結令,被裁定藐視法庭,被判坐牢一個月。
很明顯陳先生是受了宋女士的蠱惑,或者說是欺騙。但是陳先生本身以他人的名義代購房產的動機也不單純。因此陳先生涉嫌非法委託新加坡人當代理人購買新加坡私宅,在昨天(12月13日)被控。但是因為他自稱自己也是詐騙案的受害者,如果新加坡當局堅持立場提控他,他選擇拒不認罪。
陳先生是詐騙案的受害者,
問題至今未解決……
陳先生當時聽了宋女士的建議就動心,並將部分購買房屋的款項轉帳給她,然後宋女士和發展商簽訂了買賣協議。把錢轉給別人買房,並且房子寫的不是自己的名字,這得多麼信任對方。事實證明,宋女士辜負了陳先生的信任,陳先生成了詐騙案的受害人。
2018年陳先生委託律師處理這件事,但是並沒有的得到當局的實質回復。最近陳先生又被叫到商業事務局接受調查。陳先生的律師表示,陳先生是詐騙案的受害人,希望能和總檢查署進行審前會議,如果問題不能解決,陳先生將選擇不認罪。
法官給律師時間處理,案件在1月24日過堂。違反住宅房地產法令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高罰款10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叱吒風雲的女商人,
竟是個“慣騙”!
其實陳先生並不是宋女士案件中唯一的受害者,宋女士早前被控三項違反住宅房地產法令的罪狀。也就是說,她充當三名中國籍人士的代理人。
宋女士分別在2014年9月8日、9月22日和11月6日,代替包括陳先生在內的3個人購買了新加坡本地的房產。除了忽悠別人賣房子,宋女士還欺騙受害者,謊稱能幫他們辦移民,跟受害者收取巨額的移民費用。
2017年3月三名河北石家莊的富商一紙訴狀將她告上法庭,除了指她違反移民合約 誤導和欺詐,收取了350萬移民手續費和投資款後,卻無法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公民權。 還被她誤導買洋房,付了約555萬新元買下三棟半獨立式洋房,放在宋女士名下,事後才知道其實她不能代他們保管洋房,他們還對她幼教生意和風水館的進行了投資。
宋女士在他們面前吹噓自己的社會地位,說自己丈夫是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的親弟弟,還說靠新中文協和她的公司,以及與政要的關係,要為起訴人在中國的項目找到投資者不成問題。
宋女士也稱有把握通過“創業移民”准證,協助三人取得在新居留權,但各得付5萬新元行政費、注資至少50萬新元進入本地公司。他們相信她熟悉本地的移民事務,從2013年至2016年先後簽訂“移民服務合約”,共付300多萬新元到宋女士和丈夫的戶頭,卻得不到上述准證、永久居民或公民權。
陳先生給宋女士打了超過210萬新元,包括注資100萬新元到“繁榮風水館”,因為宋稱投資額越高,獲公民權機會越大,但最終只幫陳先生申請就業准證,也沒把49%的股份轉給他。
宋女士還遊說另一名劉姓投資者,說新加坡政府重視幼教,鼓勵他投資她經營的幼教生意,以增加獲創業准證的機會。 劉先生就付了近80萬新元,其中50萬元是用來買福祿貝爾的3.3%股份……
投資需謹慎!陳先生被騙的事兒還沒著落,現在自己又攤上了官司,簡直不能用一個“慘”字形容。
通心粉們,你們怎麼看待陳先生被騙的經歷呢?快戳“留言”發表你的高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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