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邊警區主任阿努華今午發文告指出,淡邊肅毒組於1月10日,分別在晚上7時30分及8時30分,在金馬士展開2場取締行動,揭發電子菸液內含有毒品,充公33瓶電子菸液,市價為6800令吉。
他說,首宗取締行動是在金馬士巴西勿剎(Pasir Besar)土地展區一間電子菸商店展開,警方共起獲5瓶,共50毫升的電子菸液。
「警員當場也逮捕2名年齡介於18歲至23歲的男店員助查。」
阿努華披露,肅毒組警員針對上述案件展開進一步追蹤後,於晚上8時30分,在金馬士巴西勿剎(Pasir Besar)土地展區一個住家單位,對電子菸商店店主展開調查。
他指出,警員成功在住家單位起獲28瓶,達280毫升,含有毒品的電子菸液,因此立即將30歲的巫裔男店主逮捕助查。
他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3名落網的嫌犯,其中一人為公務員,他們將含有毒品的電子菸液供應給金馬士一帶的民眾。
阿努華表示,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展開調查,而3名嫌犯已在1月11日被帶上淡邊法庭申請延扣,獲准延扣4天,即至1月14日助查;3人將在明天被控上淡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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