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即使是由校方承擔全部活動費用,華小學生亦沒有在酒樓舉辦畢業典禮的必要性。
「當我們家協要辦一些活動的時候,必須要非常清楚活動宗旨與目的。」
駱展豐表示,除開一些特殊情況與原因,校方在學校禮堂或廣場等校內場地舉辦畢業典禮的做法會更加合適。
「學生在小學已經是6年了,學校的一草一木都是他們所有的美好回憶,所以在學校辦的話,我覺得會更加的恰當。」
他提到,華小在酒樓舉辦畢業典禮的做法,其實並不是一種普遍的現象,事件中的其中一間小學,此前因禮堂正處於裝修期間並不適合作為典禮場地,又不願學生錯過畢業典禮才選擇這樣的方式,但不知何故這樣的做法卻延續了下來。
駱展豐今早作客《東方日報》與國營電台Ai FM合作的《開講東方議題》,當談及校方以「樂捐」的名目收取80令吉畢業典禮費用時他指出,校方實際上不應列明樂捐的具體款項。
「其實是不可以寫明說:『我必須要您樂捐80塊』,如果我們需要把這個信息傳達給家長,我們可能告知或建議家長,每位學生的費用大約是多少。」
他認為,部分學校因所募款項不達標而羞辱學生,或是因弄丟募捐卡而向學生罰款的情況,純屬個別案例並非華小普遍現象。
他補充,校方罰款的初衷是為了敦促學生保管好募款卡,同時避免學生以募款名義中飽私囊。
駱展豐提到,非教育局指定而是家教協會計劃籌辦的活動如畢業典禮或新春團拜等等,必須在家協大會上提出及通過,之後再將活動議程交予教育局。
「特別是尋求樂捐的活動,一定要在通過家協大會的批准之後,給教育局知道有這項具有樂捐性質的活動。」
他補充,教育局與校方並沒有強制規定每一年必須舉辦畢業典禮,是否舉辦是交由家教協會決定。
駱展豐強調,所有在籍學生的家長都是家教協會的成員之一,每一位家長都具備義務與權利參與每一年的家協大會,家長可在會上表達自己同意或反對的聲音,並針對每項議程進行表決。
他表示,即使是未出席家協大會的家長,其聲音亦非常重要,特別是如果活動涉及到收費的需要,應告知家長活動的緣由、意義、花費部分,再由家長自身來決定捐出多少錢更為合適,而非由家協作出硬性規定。
他敦促,家協還應給予家長溝通的渠道,讓家長能夠提供反饋,讓家長知悉自己應如何向家協傳達自己的聲音。
駱展豐呼籲,所有老師與家協成員都應表達出自身開明的態度,歡迎家長正面溝通及反饋意見,而非學校與家長雙方各自在社交平台表達自身看法,最終導致溝通不良與互相猜疑。
嘉賓:馬來西亞華教家長協會會長駱展豐
主持:恩慈、淑霖、JC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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