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期間,執法單位不會對違反7項特定交通行為的道路使用者開罰單,而是直接將這些人控上庭。
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說,這7項交通違規行為分別是違規超車、雙線超車、不遵守交通燈指示和闖紅燈、超速駕駛、駕車時使用手機、不系安全帶或不戴頭盔,以及濫用緊急車道。
他說,陸路交通局和其他執法單位加強執法非要刁難民眾,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醒道路使用者時刻小心駕駛,安全至上。
他補充,交通部希望提高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進而減低車禍率的發生。
陸兆福周二(1月17日)出席交通部與工程部2023年農曆新年聯合執法行動暨道路安全運動推介禮後,在記者會上這麼指出。出席者包括工程部長阿歷山大南達林奇,以及陸路交通局總監再拉尼等人。
配合農曆新年到來,本月18日(周三)起至28日(周六),交通部和工程部將聯合推展2023年全國聯合執法行動暨道路安全覺醒運動,兩個部門屬下機構如陸路交通局、工程局、大道局,以及多家大道特許經營公司將展開聯合行動。
另外,陸交局也將派遣約2000名執法官員在全國各地站崗執法,執法行動包括官員喬裝乘搭長途巴士、通過14個大道執法總站(EBS)監督道路情況,以及摩托特別執法行動。
此外,陸交局也在本月14至17日期間舉行農曆新年前執法行動,前往全國各地77個長途巴士維修站,以及27個巴士綜合車站巡視,確保長途巴士安全運行。
重型車輛禁止上路 另一方面,陸兆福提醒,農曆新年前後,即本月20日至21日以及24日至25日,部分重型車輛禁止上路。
他說,這項行駛禁令旨在減少道路擁堵,並減少重型車輛與私家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
根據陸交局之前的文告,重型車輛分為3類,完全禁止上路的第一類重型車輛包括汽車運輸車、重型翻斗車、水泥運輸車、平板拖車、原木拖車、拖拉機、以及運輸建築材料與礦物的卡車等等。
第二類重型車輛的禁令時間是午夜12時至早上8時,包括在州內機場或港口與工業園區之間運輸電子產品與工業材料的貨櫃羅里、在州內種植園與工業園區運輸油棕和橡膠產品的貨櫃羅里、以及空載貨櫃羅里等等。
第三類重型車輛禁令時間則是下午6時至早上6時,並要求僅在施工現場的25公里以內,包括移動式起重機與水泥罐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