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當局從即日起展開兩個星期的特別執法行動,駕車人士如果犯下七大交通違例行為,將被直接控上法庭,不得繳付罰款銷案。
《新海峽時報》網站報道,這七大違例行為包括:插隊、闖紅燈、超速駕駛、邊開車邊用手機、在雙黃線上超車、沒有系安全帶或戴頭盔,以及把車開上緊急車道。有關執法行動明天(18日)展開,直到這個月28日。
馬國交通部長陸兆福指出,去年農曆新年特別執法行動期間,有119人死於交通事故。當局嚴格執法,是為了降低佳節期間的公路事故和死亡人數。
陸兆福也說,這個月20日和21日,以及24日和25日,也就是農曆新年前後,由於交通流量預計將達到高峰,各高速公路將禁止重型車輛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