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肉類進口商新利興冷藏食品公司因為沒有安排新加坡食品局人員檢查進口的冷凍雞肉餅,並在檢查前銷售這些食品,被罰款4萬元。
本地進口商在進口肉類和魚類產品時,必須在售賣、分銷或出口這些產品前,安排這些產品接受獲得授權的檢驗人員的檢查和認證。被發現不適合人們食用的肉類和魚類產品將會被沒收和丟棄。
沒有安排進口肉類和魚類產品接受檢查的人將面對不超過1萬元罰款或不超過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在進口肉類產品接受檢查前銷售這些食品的商家將面對不超過5萬元罰款或不超過24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