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檢疫與檢驗服務局今日發表文告透露,3條錦鯉身長兩尺,連同5條金魚總值約750令吉,在沒有入口准證和衛生證書的情況下,利用私人轎車從新加坡入境新山。
文告指出,官員是昨日傍晚6時展開行動,轎車司機是一名46歲的本地男子,由於該名司機給予合作及協助調查,當局給予警告勿再重犯後被釋放,錦鯉和金魚則被充公。
當局表示,若在沒有申請准證下將農業相關產品帶入境,將牴觸2011年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法令第11(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6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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