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警區主任萬卡瑪魯阿茲然助理總監在記者會上表示,巡邏警員於17日晚上9時20分,前往布特拉柏蘭嶺地區進行例常巡邏時,發現2名分別26歲和29歲的便利店員工在售賣煙花爆竹,立刻將他們逮捕歸案。
他說,警方在便利店進行搜查時,起獲58盒各類煙花與鞭炮,估計市值1萬5000令吉。
「警方調查發現便利店有七名員工,但其中五名員工不知情。」
他說,警方現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條文和1963年移民局法令調查此案,並呼籲民眾切勿進口、擁有或銷售未經批准的煙花爆竹,以免牴觸法律遭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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