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事主對此憤憤不平,拍攝視頻短片上載Tik Tok。
事主在視頻里說自己是弗拉3路(jalan flora 3)的商家,在本月20日傍晚5時,遭巡警以阻礙交通為由開出罰單。
他拍攝視頻指自己並沒有阻礙交通,而且羅里可以通行,並沒有受到阻礙。
同時,他也發現與他車輛同排,也有一輛白色轎車停不好,車尾也沒有在停車格內,但是巡警卻沒有開罰單。
他說,自己還是第一次因停在停車格內卻因為阻礙交通而被開罰單。
他指出,自己有追上巡邏車詢問,但巡警則叫他若有疑問可以去警局,對此他感到失望。
峇株巴轄警區主任依斯邁發表文告做出回應指,執勤的巡警是在巡邏時發現一輛黑色休旅車並沒有正確地停車,車尾部分超出停車格範圍而阻礙交通,巡警依據陸路交通法令開出罰單。
他提醒,道路使用者必須遵守條規,避免阻礙交通,若接獲罰單感到不滿的人士,可以前往交警局求情或將案件帶上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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