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南警區主任拉勿透露,交警是昨日即農曆新年年初二,傍晚7時,在通往新山關卡的登姑阿茲扎路及武吉查卡路附近指揮交通時,發現一輛黑色雷克薩斯(Lexus)轎車行駛在錯誤車道,截查該輛轎車後當場開罰。
他說,交警在現場為該名45歲外籍男司機進行酒精檢測,發現該名司機對酒精呈陽性反應,隨後將該名男子帶返新山南警區交警總部,使用EBA-II.酒精測量器,以作進一步的呼吸檢驗,結果發現男子血液內的酒精含量超標。
拉勿今日發表文告,作出上述透露。
他表示,警方當場將逮捕該名外籍男子,並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2020年修正)(酒駕)調查此案。
「在上述修正酒駕條文下,一旦罪成,可判處罰款不少於一萬令吉,最高不超過3萬令吉,及監禁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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