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通訊及數碼部長法米指出,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709法令)修正案有望在年杪前提呈國會。
他表示,其部門包括個人資料保護局(JPDP)正在對前朝政府的修正案探討數項改善,然後提呈總檢察署。
「我們正在探討可以納入的數個新層面,以及該法令的合理性及適用性,包括例如對於聯邦和州政府,該法令有一項條文清楚不能被聯邦和州政府使用,我們探討是否可納入。」
法米說,修正案也將研究一旦發生資料外泄,是否強制持有資料的公司或資料用戶向個人資料保護局稟報。他指出,此外,被發現濫用資料的公司罰款總數,也需調升至最高水平。
他說,他對自2017年以來,約25間公司涉及外泄資料而被罰款的平均數額感到失望,平均每間公司僅被罰2萬4000令吉。
「這是一個非常可悲的數字,這是因為外泄的資料可能上千、數十千或數百千,這是過去15年的罰款總數,目前(罰款數額)肯定是不再合適。」
個資保護局提升為法定機構 另一方面,法米說,通訊部也計劃把個人資料保護局提升為法定機構,以確保該局擁有更多資源遏制個人資料外泄的課題。
「若我們要發展數碼經濟,我們不能僅寄望於一個機構,該機構(人資料保護局)必須獲得提升,以便在執法方面等等擁有更多人手。」
提到網絡詐騙課題,法米說,通訊部一直在設法打擊這日益猖獗的罪案,包括與電訊服務提供商展開討論,以及探討設立機制攔截來自外部意圖詐騙的電話,多個先進國已落實此措施。
他指出,通訊部也持續提升用戶的數碼素養,以灌輸民眾對網絡詐騙的意識。
「商業罪案調查局指出,有超過14種網絡詐騙形式,若我們封鎖他們(騙子),他們不停尋找其他途徑。
「我們將通過新聞局廣泛傳達資訊,提高民眾對詐騙案的醒覺,也與在基層的社會大眾合作,包括在清真寺、其他種族的宗教膜拜場所、睦鄰計劃中心及學校傳法關於網絡詐騙的資訊。」
網傳3單位1300萬個資外泄 大馬通訊部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