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被告Kiegan Tan Ming Ren對五項觸犯遠程賭博法令,以及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罪行法令的控狀認罪,被判坐牢17個月,罰款六萬元。法官在量刑時,把另外八項控狀一併考慮在內。
被告是一個線上賭博團伙的成員,負責收注並從中抽取佣金和分紅。他為了證明自己受僱和有穩定收入以申請房屋貸款,在2016年8月到2017年11月之間,支付了6600元給一家公司的股東Lim Poh Kian,讓他虛報被告為雇員並為他繳交公積金。
2018年3月到2019年6月之間,被告同另一名男子作出同樣的安排,並支付了1萬7000多元給對方作為酬勞。
被告2019年7月在警方的非法賭博取締行動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