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被告包括8名男子和7名女子,分別為吳凱芹(24歲,人名皆譯音)、賴安深(25歲)、蔡正峰(22歲)、李嘉金(24歲)、王星豪(21歲)、葉家良(21歲)、王春傑(21歲)、鄭文琪(21歲)、李凱玲(23歲)、蔡佩儀(30歲)、宋美萍(20歲)、紀恩慈(24歲)、張詩茵(20歲)、王美枝(23歲)和黃耀權(21歲)。
他們被控於2021年6月21日,在哥打丁宜縣本納瓦鎮一間住家內,涉及刑事串通,欺騙當年19歲男子莫哈末納斯夫,提供來贊達(lazada)網購平台兼職代理的工作,牴觸刑事法典第120B(1)條文(刑事串通)。
一旦罪名成立,將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為凱魯丁,其中14名被告無委任代表律師,僅有一名被告委任律師瑪丹阿南達為其代表律師。
此案經過多次審訊,並於今早在哥打丁宜推事庭宣判審訊結果。
推事拉茜達基於控方無法提出有力證據證明15名被告表罪,證據不足,因此判15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案情顯示,警方於2021年6月22日凌晨2時至4時,在本納瓦鎮突擊3間住家逮捕共22名男女,起獲多部手提電腦和手機。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22名男女涉嫌從事網購平台兼職代理招聘有關的電話詐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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