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報導,李在明在當地時間上午10時20分分許乘車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並在下車後接受媒體採訪。他說,這裡是總統尹錫悅檢察官獨裁政權破壞法制、憲政秩序的現場,「我們將堂堂正正地與之對抗」。
李在明就諸項嫌疑表示,通過他即將向檢方提交的書面陳述材料,可以充分認識檢方的主張有多麼荒唐,客觀的真相是什麼。對於記者指部分涉案人做出了不利於其供述的提問,李在明未予回答,徑直前往調查室。
李在明涉嫌在擔任城南市長時期,作為慰禮新城、大莊洞開發項目的最終決策者,向民間開發商透露城南市和城南都市開發公司內部機密,使其獲得巨額收益。他還涉嫌決定刪除超額利潤回收條款,使城南市無法取得追加利潤,給城南市造成巨額損失。
檢方認為,民間開發商通過官商勾結,分別從大莊洞開發項目和慰禮新城開發項目中,謀取7886億韓圜(約27億2160萬令吉)和211億韓圜(約7282萬令吉)的不正當利益。
檢方還認為,李在明通過時任城南市長政策秘書鄭鎮相等親信,收受民間開發商提供的選舉資金等援助。但李在明全盤否認相關嫌疑,稱城南市從各種開發項目中收回了總價值5503億韓圜(約18億9933萬令吉)的收益。
提交33頁書面陳述
負責調查此案的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搜查第一部和第三部,已為追究李在明的責任準備了長達100頁的審訊問題。李在明則將提交33頁的書面陳述替代作答。
就第2次傳招的必要性,檢方認為慰禮新城和大莊洞開發項目已進行了10年多,因此需要再次傳召李在明,而李在明方面則表示將止於一次調查。
這是大莊洞地產弊案2021年9月浮出水面後,李在明時隔一年4個月到案受訊,距離他就「城南足球俱樂部贊助金」一案到水原地方檢察廳城南支廳接受調查,僅過18天。
李在明於去年3月的韓國總統選舉中,敗給了現任總統尹錫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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