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律師接受TODAY訪問時指出,根據我國《刑事法典》條文,擁有賊贓或明知物品是通過竊取、詐騙或不誠實方式取得還收下物品,都屬於犯罪行為。
其中一名律師吉諾星說,如果買家有理由懷疑奶粉是偷來的,卻沒有謹慎處理,就有可能被提控。
在這同時,本地多家網購平台也表示,已設立機制確保網上賣家的身份和合法性。
較早前,警方答覆媒體詢問時說,本地去年有80起在超級市場或雜貨店偷奶粉的案件,比前年多出七起;和2021年相比,則少了16起。商家去年損失的總金額達2萬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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