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5月16日,婦女被指開啟廚房的煤氣爐,企圖殺害熟睡的兒子。根據原本的控狀,她清楚自己一旦兒子因此喪命,自己將面對謀殺罪。
案發前,婦女曾發簡訊給親戚,透露有意自尋短見。警方和民防部隊抵達她的住家時,發現廚房煤氣爐開著,她和兩個孩子則在房內睡覺。由於及時發現送醫,三人都沒有大礙。
婦女在事發隔天被控企圖謀殺。控方考慮到沒有證據顯示她刻意傷害孩子,因此在2020年向她發出為期兩年的「有條件警告」。隨後,法官判她無事省釋,意味著如果有新的證據浮現,她可能被治罪。
總檢察署受詢時說,由於婦女遵守「有條件警告」的條款,控方最終在這個月19日撤銷控狀,婦女獲判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