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27歲的阿米魯哈金於今年1月3日下午4時15分,在鵝嘜一間租屋因疏忽大意導致3個月的男嬰因頭部受重創而死亡。
被告因而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可被判處以不超過5萬令吉罰款或最高監禁20年,或兩者兼施。
主控管旺阿末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2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而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要求降低保釋費,因他的職業為保險中介,亦是家中的主要經濟支柱。
法官蘇扎娜最終允許被告以7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並定於2月14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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