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今早被押往芙蓉推事庭面控3項控狀,獲共6000令吉擔保外出,案展今年3月1日過堂。
39歲巫裔被告萬莫哈末艾斯拉菲第一及第2項罪名,被控於2022年12月5日及12月11日,在森州汝來恩斯德鎮(Bandar Baru Enstek),欺騙51歲的巫裔男子指可代理購買冷氣和安全門(Safety Door),且會負責安裝,騙走受害者匯入銀行的700令吉及1800令吉的抵押金,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17條文。
而第3項罪行,被告則被控於2022年12月27日,下午3時30分在汝來達城迪雅拉住宅區,欺騙44歲印裔女子指可代理購買冷氣及安裝,欺騙受害者匯入銀行1000令吉抵押金,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17條文。
被告聆聽翻譯員念出所有控狀後,向芙蓉推事庭推事否認罪行,獲准以共6000令吉擔保外出,案展今年3月1日再度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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