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被告謝美玲(譯音)面對兩項欺詐罪名,俯首認罪後,今日被判刑,她將於下個月開始服刑。
被騙的男子智商介於50到70,他是在新加坡牛車水一帶的按摩院結識在那裡工作的被告。
2018年10月,被告撥打電話給受害者,假稱自己是名為「Lily」的女子,而且是謝美玲的朋友,並謊稱謝美玲的母親去世,需要用到錢。受害人不疑有他,將一筆錢轉給她。
受害人隨後對自稱為「Lily」的被告產生好感,經常打電話或通過即時通訊應用程式Whatsapp聯絡她。被告期間以各種藉口向受害人要錢,前後超過159次,總金額超過3萬9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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