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告彼得大衛今日在沒有代表律師的情況下,被帶往野新法庭面控。他被控於今年1月20日凌晨1時30分,在野新甘榜普萊達拉某住家謀殺91歲的米莎阿敏。
被告為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死刑。
被告聆聽法庭通譯員以泰米爾文念出的控狀後,在推事陳彩微面前前點頭表示明白。較後,推事將此案定在3月8日過堂。
此案由諾阿芝查副檢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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