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是一名40歲的伊班婦女,來自甘榜聖淘沙。她於今年1月14日接獲一通電話,對方自稱是從快遞公司撥來的,告知有一個包裹是從洛杉磯寄來給她的,包裹里有名牌手提袋、金飾品及現金。
對方聲稱包裹里的東西很貴重,如果她要領取,需要支付一筆錢,以免受到執法單位的對付。
她為了要拿到這個包裹,就按照對方的指示,付款給對方。
起初是支付了500令吉,之後對方仍不斷她索討,她每天都不斷進錢,數百令吉不等,前後所支付的款項高達7100令吉。
至到本周三(1日),她仍然沒有收到包裹,她才感到不對勁,醒悟過來,停止了付款。
該婦女並於當日下午向詩巫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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