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亞洲新聞台報導,47歲的被告和妻子育有5名兒女。他在大女兒念中學時,就多次非禮她。法庭下令不得公開他和女兒的身份。
庭上揭露,被告在2017年開始離家跟情婦同居,偶爾回家。
案情顯示,2019年3月,被告開始介紹大女兒吸食俗稱冰毒的甲基安非他命,導致她對他產生依賴,靠他提供毒品和零用錢。
被告每兩三天就會回家跟她分享冰毒,在主人房跟大女兒一起吸毒,然後在家人睡著之後跟她亂倫。
受害者在同年7月打算結婚,因此決定告訴男友,但她一直到2021年1月才報警揭發這起亂倫案。
控方要求判被告坐牢6至7年,並指他對於侵犯自己的女兒、侵犯未成年者毫無顧忌。
辯方律師則要求法庭,判被告監禁6年,並指出被告落網之後就十分配合調查。
辯方律師指出,被告原本是在強姦罪名下被調查,但他主動招供自己犯下亂倫罪。
根據新加坡法律,亂倫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5年。除了亂倫罪,被告也承認一項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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