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莫哈末法魯丁助理總監發表文告指出,靈市交通調查及執法部今日在推特發現該段視頻後,便立即開檔調查。
「通過這1分06秒的視頻,警方相信事件發生在聯邦大道往吉隆坡的方向,靠近阿馬廣場(Amcorp Mall)的路段,然而視頻中的藍色轎車車牌號難以看清。」
警方目前將案件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條文展開調查,在該條文下,一旦罪成,可判處以不超過5年監禁,罰款5000至1萬5000 ,以及吊銷5年駕照。
警方也呼籲視頻拍攝者、涉案司機或案件目擊者,前往臨近警局或聯繫案件調查官莫哈末哈菲茲(011-32311232)提供線索或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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