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9日訊)一名保安公司男主管涉販運1.4公斤毒品案,今日在愛極樂法庭面控,一旦罪成將面對死刑。
36歲的被告莫哈末阿馬里不獲准保釋,案件擇定3月14日過堂。
控狀指出,被告是於今年2月2日晚上約9時,在愛極樂達錫烏達瑪花園,運送1.4公斤重的海洛因。
被告行為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39B(2)條文下同讀。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死刑。
此案將於3月14日過堂及等待化驗報告結果出爐。
此案檢控官為諾拉雅谷,推事為瑪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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