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為49歲的阿里雅斯,來自吉蘭丹巴西馬,若無法繳付1萬令吉罰款,將以入獄12個月作為替代,此外,所犯的罪行也記錄在駕駛執照內。
控狀指被告於去年10月29日上午10日50分左右,在東西大道宜力往日裡路69公里處,以魯莽態度駕駛車牌PJF9890的拖格羅里,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3(1)條文(疏忽駕駛導致意外發生)。
在該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罰款5000令吉至1萬令吉或長達12個月的監禁,此外,所犯的罪行也將記錄在駕駛執照內。
被告聆聽通譯員宣讀控狀後,在推事沙溫德面前承認有罪。
此案主控官為諾阿迪亞副檢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來自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的諾慕妮仄莫律師。
庭上,諾慕妮仄莫籲請法庭考量被告自願認罪,從而節省審理時間和資源,要求降低對被告的罰款數額。
她說,被告擁有20多年駕駛羅里的經驗,駕駛記錄良好,而且被告是初犯,此外,事發地點的道路不但破爛,更在羅里上斜坡後,很快又遇到轉彎處,以致羅里的貨物掉下來。
她也要求法庭考量被告是家庭唯一的經濟支柱,必須照顧失業妻子和4名9至19歲孩子的生計,給予被告從輕發落。惟控方則要求推事庭給予相應的懲罰,作為懲戒。
最終,推事宣判被告罰款1萬令吉,而被告也選擇繳付罰款。
早前,媒體報導,去年10月29日,在霹靂宜力,一輛羅里所運送的天花板疑似超載跌落,結果擊中一輛轎車。
儘管車內的司機安然無恙,但同行的懷孕妻子流產並受重傷,事發的視頻隨後在社交媒體瘋傳,涉事的羅里司機則已在12月13日被捕。
這起事件也引起交通部的關注,陸路公共運輸機構(APAD)在12月23日宣布,即時吊銷涉事羅里公司的經營執照。
交通部長陸兆福也在面子書貼文表示,身為交通部長的他,絕不會在道路安全問題上妥協,並希望這起事故能夠警愓公司業者時刻注意車輛安全問題。
追蹤東方日報社交平台 Telegram_logo
追看熱門新聞資訊,請下載東方日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