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地庭法官法蒂瑪是在控方撤銷12項控狀後,宣判LY Frozen Food有限公司、倉庫經理張金光(50歲,譯音)和會計師黃怡欣(39歲,譯音)無罪釋放。
控方是在上述被告繳付150萬令吉的罰金後,撤回上述控狀。
至於共同被控收取非法收益的公司董事陳秀髮(44歲,譯音)仍在潛逃中,在獲得總檢察署的最新指示之前,陳秀髮面對的洗黑錢控狀不會被撤銷。
LY Frozen Food有限公司、倉庫經理張金光(50歲,譯音)和會計師黃怡欣(39歲,譯音),被控於2018年10月31日至2020年12月,在位於士乃、古來與百合花園的銀行,通過公司戶頭收取3筆分別為675萬令吉、278萬令吉和337萬令吉的非法收益,總數為1290萬令吉。
上述行為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b)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最高15年,以及罰款即非法收益最少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此案主控官為諾拉茲哈,被告代表律師為占利依德魯斯。
另一方面,國內貿消及生活成本部主控官莫哈末索菲安今日向法庭申請過堂日期,以確定從未現身聆審的被告陳秀髮所涉及的案件提控。
陳秀髮是在2021年12月被控,面對21項控狀包括使用冒用清真認證及標誌等。
莫哈末索菲安是依被告代表律師的要求提出申請。
法官表示,他必須在總檢察署做決定後,才能繼續進行此案,諭令案件2月22日過堂。
上述公司涉及在僅持有清真牛肉的進口准證,卻在沒有取得進口准證及我國清真認證的情況下,同時進口雞鴨,並經過重新包裝後,標榜獲得國外清真認證,
執法單位耗費3個月時間調查及監視,2020年12月展開取締行動。
該公司、董事楊志強(人名皆譯音)、陳秀髮、張金光是2021年2月日被提控,共面對21項控狀,包括在2020年12月1日至3日期間供應934箱和1550箱貼有澳洲清真認證的冷凍肉類,分別在148箱、786箱和1550箱冷凍肉類使用假清真標誌等,違反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清真認證與標誌)第4(1)條文及第5(1)(a)條文。
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局(MAQIS)柔州分局兩名官員因涉嫌受賄包庇該冷凍公司走私肉品入境活動,遭反貪會延扣5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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