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被告阿扎哈里(56歲)被控於今年2月4日下午5時15分,在體育館路一家餐廳後巷,因衝動而疏忽致死69歲的依沙哈鄂圖曼,牴觸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推事莫哈末祖希爾米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件定於3月21日過堂,等待屍檢報告。
此案主控官為納斯魯納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為峇亞拉星。
延伸閱讀:廚師助理打死餐館老闆案 55歲嫌犯被延扣7天助查
追蹤東方日報社交平台 Telegram_logo
追看熱門新聞資訊,請下載東方日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