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17日訊)6名樂齡人士和1名男子因使用撲克牌玩「澳門」賭博而各被判罰款700令吉,或以監禁2星期取代。
此案的被告有7名年齡介於57歲至73歲的男子,他們被控於2023年1月16日,約傍晚5時25分,在肯雅蘭交通公園的某亭子進行非法賭博活動而牴觸1953年公開賭博法令第7(2)條文,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
案情顯示,警方在案發當天懷疑被告在亭子內使用52張牌(Daun Terup)進行賭博活動而逮捕他們。
警方在場起獲139令吉現金和木塊。經證實所起獲的物品為賭博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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