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截至今日為止,他還沒有收到議長有關峇1當加里州議席懸空的任何正式書面通知。
他也指出,議長從2022年7月27日開始算起,根據1959年雪蘭莪州憲法法案第69條文,指他缺席州議已長達6個月,但是在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州議會並沒有開會。
「根據法律,我未經許可缺席州議會會議的情況只發生在第14屆第五季第三次的州議會會議,即2022年11月23 日開始的會議。因此,缺席州議會6個月的計算應從2022年11月23日開始,而不是2022年7月27日。」
哈魯瑪尼奧馬是於今日,在一篇文告中這麼表示。
他說,自從他在第14屆全國大選中中選為峇當加里州議員以來,他就通過服務中心為當地人民提供服務。 因此,他不應該被阻止出席定於2023年3月13日開始的第14屆第六季第一次雪州議會會議。
他堅持認為,議長在做出決定時應始終維護法治,不受政黨政治議程的影響,而他也保留所有權利,質疑任何因誤解雪州憲法條文而作出的任何行動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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