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内阁同意修改宪法,让那些与外国人结婚的马来西亚籍妇女,在海外生下的子女可自动成为马国公民。
《东方日报》报道,内政部及法律及体制改革部发表文告指出,根据拟议修正的《联邦宪法》条文,在外国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中至少有一个是马国公民,就有权获得公民身份。
文告说,修正案这符合团结政府承认男女平等、消除歧视妇女、克服公民身份条款出现的缺陷。
修正案将提交国会寻求通过。
根据目前的宪法条文,在海外出生的小孩,只有父亲是马国公民,才可自动获得马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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