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大馬籍母親申訴無法為孩子取得合法公民權事件,或許很快將有轉機。
大馬內政部長賽夫丁納蘇申與掌管法律及制度改革事務的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在周六(2月18日)發表聯合文告宣布,內閣將在本季國會會期,提呈修憲案,以保障大馬籍母親的國籍傳承權。
大馬國會下議院的本季會期是從2月13日開始至3月30日。
Kenyataan Media bersama saya dengan YB Menteri di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Undang-Undang dan Reformasi Institu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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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ifuddin Nasution (@saifnasution) February 18, 2023
《當今大馬》報道,根據這份文告,擬議的憲法修正案將(《聯邦憲法》)第二附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的『父親』一詞改為『至少父母一方』,以允許大馬籍母親根據憲法獲得家長權利。
「我們要感謝首相安華領導的政府及其內閣實現了對於性別平等和兒童權利的承諾。」
文告也說,這項2023年度憲法修訂案將在本季國會會期提呈。
根據《聯邦憲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中,有兩項條文闡明,在馬來西亞境外出生者,若父親在其出生時為公民,可依法成為馬來西亞公民,但不包括母親。
稱符合政府承諾:承認性別平等 文告也表示,另一項憲法修訂案則涉及《聯邦憲法》第二附表第第三部分,原條文闡明,在馬來西亞日或之後出生的人可依法成為公民;將修訂為由內政部屬下的委員會執行審查。
「調查結果確定後,與一併與利益相關者的反饋一起提交給內閣。」
「所有這些舉措都符合政府的承諾,即承認性別平等、拒絕歧視婦女、解決公民法律問題,以及解決涉及母親的案件積壓。」
「根據(內閣)的決定,在馬來西亞日之前或之後在國外出生的孩子將有資格根據聯邦憲法第14條第(1)條文獲得公民身份,只要他們的其中一名父母是馬來西亞人。」
高庭與上訴庭裁決不一 2021年9月9日,吉隆坡高庭立下標杆裁決,宣判本籍女子與外籍男子結婚,應跟本籍男子與外籍女子結婚的情況一樣,享有同等權利,即他們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依法獲得馬來西亞公民權,否則將違反憲法,存有性別歧視。
然而,上訴庭於去年8月5日批准由政府、內政部長及國家登記局總監三方所提出的上訴,推翻上述判決。8月27日,原訴方「家庭前緣」及6名母親正式向聯邦法院入稟上訴,以推翻上訴庭裁決。
希盟和國陣在第15屆大選的競選宣言均承諾,修改聯邦憲法,為海外大馬籍母親的孩子提供公民權。
大馬元首周一為國會開幕 財案與2白皮書成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