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都警區主任由馬永來助理總監發文告指出,警方於1月27日約晚上7 時16分接獲一名女子報案,稱其停放在隆市甲洞中央花園的轎車遭人破壞。
他表示,刑事調查組根據線索,於本月20日晚上9時30分,在甲洞地區逮捕一名41歲的本地男子,並扣押男子作案時穿戴的綠色夾克及送餐包。
「嫌犯在被捕後,承認其曾因事主停放的轎車阻擋出入口,因此才將垃圾桶、垃圾及玻璃瓶放在車頂,並將輪胎放風。」
他表示,嫌犯因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在今日被控上庭,並被判罰1000令吉的罰款。
警方希望公眾奉公守法,共同維護吉隆坡的福祉與和諧,而若公眾任何相關犯罪活動的信息,可聯繫冼都警方(03-404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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