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南警區主任拉勿助理總監透露,開屏山莊警局本月1日,上午9時33分左右接獲一名年約24歲本地女子的轎車失竊投報。
「受害者是1月31日,傍晚6時30分下班返家後,把轎車停放在住家圍籬外,隔天清晨7時30分,欲取車時赫然發現轎車已失竊。」
他說,來自新山南警區一名警官本月16日帶領9名罪案調查組警員,從中午12時至晚上8時,分別在新山和哥打丁宜4個不同地點展開行動,成功逮捕4名嫌犯,均為本地人,年齡介於33歲至36歲。
「警方起獲3輛寶騰威拉轎車,其中兩輛的汽車底盤已被改裝,另一輛是今年初在烏魯地南烈光鎮警局報失的車子。此外,警方也充公3種不同類型的螺絲鑽、一個黑色袋子、一把改裝過的車鑰匙。」
拉勿昨日發表文告,這麼透露。
他表示,兩名嫌犯擁有7項毒品記錄及5項犯罪記錄,另兩人沒有前科。尿檢結果顯示,3名嫌犯對冰毒呈陽性反應,另有一人則為陰性反應。
他說,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條文(偷竊交通工具)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處坐牢不少於1年,最高不超過7年,以及罰款。警方也會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使用毒品),調查其中3名嫌犯。」
他指出,隨著警方逮捕上述4名嫌犯,也成功偵破新山地區4起轎車失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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