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南區警區主任謝鴻方助理總監今發文告證實,意外發生於本月20日(周一)早上7時45分,地點在巴生市議會總部大廈前的人行道。
「婦女當時在人行道上等候車輛,當準備步行到對面時,旁邊一部摩多迅速靠近將她撞倒在地上。」
他透露,婦女被撞倒後,左手和腳蒙受輕傷,並已向警方報案。
他表示,警方將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3(1)條文(疏忽駕駛導致車禍)調查此案。
他補充,根據鄰近閉路電視顯示,肇事騎士當時身穿白色外套和頭戴黑色頭盔,駕駛的摩哆為黑紅色的山葉Legenda 115。
同時,他促請知情民眾聯繫查案官Mohd Nazri(019-2822579),或直接聯繫巴生南區警區交通部,聯繫電話:03-337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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