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阅读
针对马来西亚团结政府首份财政预算案,政府调高T20群体(年收入介于RM100,001及RM100万)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副财政部长沈志强表示,只有月收入接近RM20,000的群体,才需缴纳更高税收。
他表示,若根据马来西亚现有的税收结构,政府调高T20群体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决定,只会影响可征税年收入超过RM230,000的群体。
换句话而言,年收入少于RM230,000的群体,不受这次政府调高税率所影响。只有月收入接近RM20,000的群体,才需缴纳更高的税收。
正如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所说的,只有一小部分人士,即不超过15万名纳税人需要缴纳更高的税收。
事实上,年收入少于RM230,000的群体无需缴纳更多的税收,甚至可能节省将近1000令吉的税收。
政府最后一次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已是2015年。政府必须落实更公平的税收制度,在不加重人民负担的同时,可以继续推动国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