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浙江省台州市的陳男生前都會按時繳卡費,但近日因病不幸去世,銀行找上其妻女追討欠款,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二人否認知情,陳男女兒還要求「先讓銀行證明親屬關係,否則其他一切都免談」,隨即掛電話。
之後,陳妻也向銀行表示,遺產已經用來還其他欠款,已經沒錢歸還。不過,銀行無法接受有關說法,遂將陳男的妻子和女兒起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生前的信用卡費,妻子確實不知情,這時需要銀行提出證據,證明5.8萬人民幣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但銀行拿不出來,因此這筆錢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陳妻也就沒有義務償還。
然而,銀行不服,主張陳男妻女繼承房產,應當歸還5.8萬人民幣欠款。
但是陳妻提供了還款證明和貸款明細,證明丈夫生前欠的外債較多,遺產都已經用來歸還欠款。
最終,法院判決陳男妻女無須償還欠款,銀行上訴到二審後,法院仍然維持原判,駁回了銀行的訴求,判銀行敗訴。
這個案例引起了廣泛討論,也提醒了人們在使用信用卡時應當謹慎,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負債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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