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警區主任拉茲蘭助理總監向媒體指出,該銀行印裔調查經理經於今年1月17日,針對該銀行一名營銷人員,涉嫌在客戶不知情和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客戶的資料申請信用卡,供個人使用一事,向警方報案。
他說,在銀行作出投報後,該名已被革職的嫌犯就銷聲匿跡,惟一組太平警局商業罪案調查組警員,根據情報於2月27日,下午2時45分,終在該名31歲男嫌犯位於吉隆坡增江的住家扣捕對方。
「由於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批准了18張信用卡,並通過信用卡的使用,導致銀行蒙受56萬3422令吉的損失。」
他補充,警方在扣捕行動中也充公了一台手機、16張客戶名下信用卡,以及15片電話卡,與此同時,嫌犯已被延長扣留4天至本周五,以便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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