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代表律師陪同下,在馬六甲愛極樂法庭面控的3名男被告即李福泉(21歲)、王德強(30歲)及侯俊天(20歲)(人名皆譯音)各面對2項控狀,在推事納比拉面前俯首認罪。
3名被告各被罰款1萬3500令吉、2萬令吉和5500令吉。
根據控狀,他們在2021年10月15日下午1時10分,在馬六甲柏靈玉某廣場內售賣未經授權的安卓電視盒和配備,因此牴觸了1987年版權法令第36A(3)條文、第41(1)(ha)條文、2000年通訊及多媒體(技術標準)條例第16(1)條文和第16(3)條文。
此案由莫哈末依山納沙魯丁副檢察司主控。
追蹤東方日報社交平台 Telegram_logo
追看熱門新聞資訊,請下載東方日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