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代表彭潔榆代讀出受害者的最後一次對外聲明,表示昨天收到來自校方的信函,認定加害者有罪,也給予了一系列懲罰。
受害者表明,目前擁有7個工作日的時間,以思考是否對此進行上訴,或接受此結果。
「我會與家人、學代會及律師進一步商討後,再做出決定。無論如何,這結果也間接證明了我一直以來的指控非子虛烏有。」
就多方質疑受害者為何不第一時間報案,她回應,沒有向警方報案的本意是認為能校內解決,同時加害者也一再向她求情。
「但如今,網絡上的發言一直讓我檢討自己,也質疑事件真實性,因此,萬般思量後,我決定透過報警的方式來以證清白。」
她強調,受害者的言語、行為、樣貌及穿著並不會改變其是否為性騷擾受害者的事實。
她懇求,所有關注度聚焦在性騷擾事件,⽽⾮檢討受害者。希望一切抹⿊及造謠在她選擇報案後都能停止,且還她清⽩。
優大青年之聲主席楊健安則重申,該團體早前發布的6大訴求中的其中5項,包括要求處理不當的副校長及學生事務處主任即刻道歉。
「重新修改不透明的調查和審訊過程,允許學生在有陪同的情況下出席調查和審訊;要求校方修改條例,在完成調查後必須正式通知投訴人;允許學生在被調查和審訊過程中提出程序不公抗議;允許投訴者與被投訴者對判決提出上訴。」
他強調,青年之聲無意與校方對立,但校方需意識到,失去公信力的制度將無法令人信服,唯有改革制度才能完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還學生公正、透明及安全的大學校園。
「紀委會已通知受害者最新裁決,即判定加害者有罪。我們將進一步與受害者商討是否接納校方對加害者的懲處,亦或是對懲處結果進行上訴,一旦有了決定,學代會和青年之聲將會代受害者對外宣布。」
楊健安及受害者代表是於今午,召開記者會如是表示。隨行包括優大雙溪龍校區學代會主席王詩佳,及受害者代表律師廖安盛。
青年之聲接獲性騷擾案件投報遠不止一宗
楊健安還提及,性騷擾並非單一個案,此次事件後,許多曾遭遇過相關經歷者也開始現身說法。
「我們接到的案件遠不止這宗。只不過性騷擾多為發生在一瞬間,難以被證明,加上對制度的失望,及社會輿論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讓他們寧願沉默,獨自承受一切。」
廖安盛律師表示,雖然不能提供案件目前具體進展,但他引述警方說辭,指已立案調查,然而事發地點並不在加影,而是蕉賴,所以會移交蕉賴警局查辦。
他說,蕉賴警局的調查官之後將聯繫受害者,如有必要,蕉賴警局會傳召受害者、加害者及其他涉案人士到警局接受問話等程序協助調查。
「受害者也做好準備,能把與加害者通話記錄等證據交給警方助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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