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5歲的男被告莫哈末希達亞被控於2022年12月20日凌晨4時,在波格芒加花園的住家致傷21歲的妻子,包括拖曳、對妻子的臉部揮拳、踢妻子的背部,同時把手機丟向妻子,導致妻子的眼角受傷。
為此,被告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條文。在此條文下,可被判坐牢2年、或罰款2000或兩者兼施。
無論如何,被告在推事沙達辛哈面前表示不認罪。推事允許被告以3000令吉保釋,並將此案定於4月13日過堂。
此案由拉也菲克里副檢察司主控。他在較早前,提議讓被告以8000令吉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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