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遗嘱风波持续,次子李显扬控诉:新加坡当局持续对我们家进行迫害

2023-03-04     缘分     24592

两人不久后离开新加坡。到了7月约定的日期,两人改变主意,通过电邮给警方发信,说不愿参与调查。

警方请他们重新考虑,并告知,即便他们不回国参与调查,警方仍会在他们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展开调查工作。

两人至今未回到新加坡,也未配合参与调查。

应该把握机会自证清白

昨天(3月2日),在国会中答复国会议员周凯年对此事的询问时,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作出书面答复,透露了以上信息。

早前,新加坡政府成立了部长级委员会,探讨如何处置李光耀故居。张志贤主持委员会工作。李显龙则回避参与李光耀故居的内阁讨论与决定。

张志贤说,李显扬和林学芬拒绝参与警方调查,令人产生许多疑问。如果两人坚信自己是清白的,没有作假证,那么,参与警方调查将是个自证清白的机会

张志贤说:“他们应该参与调查,把握机会把自己的说法公诸于世,还自己一个清白。”

法庭上作假证是刑事罪

如果罪名成立可以判监禁

在新加坡,为了维护司法公正,证件造假、在法庭上作假证等等,都是刑事罪,如果罪名成立,判监禁毫不意外。

《新加坡眼》就报道过,有外国留学生被网络骗子诈骗,依照骗子的指示,在新加坡警方调查时作了假证,结果被判监禁四周

独家:受骗后还进了新加坡监狱,我这算最惨受害者了吧

也有本地人学历造假、毕业证书造假,被判监禁两年又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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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扬:受到政府不断的迫害

就在张志贤透露李显扬、林学芬被警方调查的同日,李显扬在脸书发帖说,新加坡当局对我家人的迫害有增无减

李光耀遗嘱风波持续,次子李显扬控诉:新加坡当局持续对我们家进行迫害

李显扬写道,2017年6月,姐姐伟玲和我都说过,我们已经失去对李显龙无论是身为亲手足、或是身为领导人的信任。我们对他失去了信心。我们担心,国家机关会被利用来对付我们和我的家人

他说,“2017年七八月间,他们起诉了我儿子,哈佛大学经济学家李绳武。经过三年漫长的庭审,新加坡法院判定他‘诽谤’司法系统”。

李绳武被罚款1万5000新元。他当时说,决定缴付法庭罚款,“以求买个安宁”。不过他说,自己并不认罪,也从不否定他“诽谤”的内容。

李绳武藐视法庭罪成立,罚款1.5万新元

李显扬说,“2020年,他们以李光耀2013年签署的遗嘱为由,起诉了我妻子林学芬。(实际上)我才是真正的目标。”

“无情的攻击仍在继续”,李显扬总结说。

说个题外话,三周前,2月中旬,新加坡多家媒体报道,李显扬长子李绳武获颁全球知名的2023年斯隆研究奖。这个国际著名奖项每年向物理学、化学和数学领域杰出青年颁发,以表彰和奖励有潜力革新各自研究领域的人。

李显扬在脸书发帖指出,过去许多斯隆研究奖得主,已成为科学界杰出人物。有56名得主获得了诺贝尔奖,17人获得数学界最高荣誉的菲尔兹奖(Fields Medal)。

六七年前,2016年,李绳武获选进入哈佛大学研究员学会,成为研究员。李显扬说,相信李绳武是首位入选哈佛研究员学会的新加坡人,这项罕见的荣誉旨在表彰年轻学者在提升学术智慧方面的潜力。

李光耀遗嘱风波持续,次子李显扬控诉:新加坡当局持续对我们家进行迫害

(李绳武。图源:哈佛)

反对党提出“七大问”

早在2017年6月19日,总理李显龙就发出视频。他说:“吁请所有国会议员,包括非人民行动党议员,对此次争议务必追根究底,在国会毫不保留地向我和我的部长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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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新加坡最主要的反对党工人党发布声明,抛出了对于李家“家庭纠纷”的一系列问题。

工人党指出,关于欧思礼路38号故居的家事留给李家自己处理,或是上法庭解决,他们关心的是有无出现滥用权力,是否会伤害人民对于新加坡的信心,以及政府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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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提出的疑问包括:

一、政府会否同意成立一个特别特选委员会(Special Select Committee),让由不同政党议员组成的委员公开听审,同时现场向公众直播,以便调查李总理弟弟和妹妹指李总理滥权的指控,也让指控者有机会在国会提呈所有相关证据

二、政府有何措施约束部长及高级公务员,不让他们参与自己有个人或经济利益的讨论或决策?制度上如何保证?对于李光耀的遗产和资产,政府和总检察署是否认为与内阁阁员产生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这些利益冲突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如何处理?

三、政府有无明确的规定或者制度,能让部长和次长们的家属,不滥用自己的身份,在超出他们专业的领域里接触,影响,命令高级公务员们?这类规定或制度是以什么频率和形式传达到公共服务和他们的家属们?如果有证据证明权力被滥用,应采取什么法律制裁?

四、政府有无预防措施,预防部长为了个人目的或对付异议而利用国家机关与政府机关来收集个人信息?

五、部长或次长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采取法律行动,上庭维护自己的声誉;在什么情况下他/她不应采取法律行动,而应通过公共场合(例如国会)对这些指责进行抗辩?

六、政府在什么情况下会成立不对外宣布的部长委员会来处理事务?目前有几个这样的委员会?涉及国家安全事务的除外,这些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和目的可以公开吗?至于处理欧思礼路38号事宜的部长委员会,是否会邀请文物专家参加委员会工作?是否考虑舆论和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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