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被告為36歲的瓦尼爾,昨日被控於2023年2月19日,約下午3時20分,在大富村警局冒充警察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70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向報案人指他是武吉阿曼警局派到大富村報到的警察,報案人指他沒接獲指示會有新警員報到。
被告之後再進入警局,介紹自己為警察,說要逮捕報案人。
之後他便走出建築物,到車裡拿出蛋糕,指那只是惡作劇冒充警察。
經調查發現被告只是普通百姓,不是警察,因此被警方逮捕。
追蹤東方日報社交平台 Telegram_logo
追看熱門新聞資訊,請下載東方日報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