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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通說
一場兩敗俱傷的訴訟!
家人在醫院去世,是醫生或醫院的問題?還是病人本身的情況導致?這算不算醫療事故?很多人都有疑問,遇到這種情況到底是誰的責任?
新加坡一男子的74歲母親,住院3天後在洗澡時突發心臟驟停被搶救,20天後腦損傷去世。男子以「醫生疏忽」為由,將醫院和醫生告上法庭索賠80萬新元!
新加坡74歲老人住院突發心臟驟停,
兒子將醫院告上法庭索賠$80萬
事情發生在5年前,小虎(化名)的母親接連發燒2天,病情未見好轉。4月20日住院,3天後洗澡時突發心臟驟停,事後雖搶救成功,卻因為腦損傷須靠儀器維持生命,20天後遺憾離世!
小虎以「疏忽」為由將醫院和三名醫生告上法庭,索求賠償80萬新元。
據悉,在此之前,母親也曾因糖尿病、高血壓、缺血性心臟病和慢性腎臟病等疾病入住這家醫院。
小虎
兒子列出醫院2大失誤,
醫生擅自停藥、護士搶救不到位
小虎表示,給母親看病的A醫生,未經家人同意就擅自取消母親服用的阿司匹林,這一行為可能增加母親心臟驟停的風險。
巡查病房的B醫生,曾取消母親服用的糖尿病藥物,並提議將其轉到心臟專科,但這一建議被C醫生拒絕。
因此,小虎覺得這3名醫生的所作所為都有著讓母親突發心臟驟停的風險。
其次,小虎也指責醫院沒有安排經過醫療培訓的實習護士,為母親洗澡和監督病情。母親洗澡時突發心臟驟停,醫護人員並未在沖涼房內做心肺復甦,而是先將母親轉移到病床,這拖延了救援時間,導致母親的腦損傷,20天後遺憾去世。
醫院曾提議和解賠$1.5萬,
對方堅決訴訟最後被判須賠醫院超$75萬
早在202年,醫院一方就曾提議和解,並願為此支付1.5萬新元,但並沒有得到小虎的同意。
根據法庭雙方多次的出庭辯解,在2022年8月,法官裁定小虎的起訴缺乏相關證據,醫院一方的證詞也都一一駁斥小虎的說法。
最終,今年3月10日,新加坡法庭宣判,小虎訴訟失敗,須支付堂費60萬新元,以及高達15萬6107新元的訴訟開支。
堂費之所以這麼高昂,法官表示,小虎一方不僅拒絕了和解費,也不願意和醫院一方進行調解,敗訴後的結果和相應的費用,不應由醫院一方承擔,而應由小虎賠償給醫院一方。
而這15萬多新元的訴訟開支,包含3名醫生專家的費用,以及文本記錄費,證人從大馬來新的開銷等等。
法官裁定,小虎鬚賠付醫院一方總共75萬6107新元!
總結
據悉,小虎一家並不富裕,75萬新元是一筆很大的開支,醫院一方最後能否收到這筆錢也未可知。
這場訴訟,最後的結果對雙方都是一種損失。就連法官也說,如果進行調解,不訴訟,也就沒這麼多花銷了。
針對此事,通心粉們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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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