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祭出「演唱會與現場表演服裝指南」,不准藝人在表演期間脫去任何衣物,更禁止男藝人「男扮女裝」和未經許可下,在伊斯蘭宗教節日期間,舉辦大型演唱會與表演。
根據《星報》報道,海外藝人表演與電影播放中心委員會(PUSPAL)是於去年12月31日,更新演唱會和現場表演的最新指南。
據最新指南,禁止在國慶日和馬來西亞日期間,舉辦演唱會的禁令也得以放寬,即從禁止外國藝人,在8月25日至9月16日舉辦演唱會的期限,改為8月30日和1日,9月15日至16日。
伊斯蘭宗教節日期間禁辦演唱會 此外,指南規定,在伊斯蘭宗教節日期間,即伊斯蘭公假前一天晚上和節日當天,都不允許舉行外國藝人的大型演唱會和現場表演,除非獲得伊斯蘭當局的允許。
數字通訊部長法米接受訪問時說,該新指南是為了保護馬來西亞所有人的敏感性。
指南提及,出於對宗教活動的尊重,外國藝人不得在伊斯蘭節日舉行大型演唱會和現場表演,被列出的節日涵蓋齋戒月、回曆元旦、穆罕默德誕辰、伊斯蘭先知升天日、祈禱之夜、可蘭經降世日、開齋節和哈芝節。
該指南保留大部分條規,並添加一些新標準和更為清晰的例子,指南適用於到馬拍攝的外國電影攝製組,劇本不得含有大馬任何安全或執法機構的負面內容,以及必須經過PUSPAL審核後,才能進行拍攝。
報道稱,在2019年的指南中,並沒限制宗教節日前夕舉辦演唱會,亦沒有具體說明宗教活動的例子,除了齋戒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