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黨甲洞國會議員林立迎表示,雖然已經上訴,但在獲得暫緩令前,他仍須支付賠償金,因此他將會通過公開籌款,希望獲得民眾的支持。
林立迎受訪時說,「225萬令吉賠償金是前所未有的高,我短時間內難以籌得這筆錢,因此我懇請馬來西亞同胞們,與正義站在一起,幫助我籌得款項。」
他已正式入秉上訴庭,但在上訴期間,還是必須償還這225萬令吉,以免破產導致失去議員資格。
他也向對他伸出援手的各界人士表達感謝,「讓我感到欣慰的是,有好幾個資深律師主動聯絡我,義務要加入我的上訴團隊。還有很多民眾聯絡我的服務中心要籌款給我,讓我非常感動。」
高庭周四(3月16日)判決,賴彩雲和滿星雲集團(Monspace)在提告林立迎誹謗訴訟案中勝訴,並諭令林立迎分別支付賴彩雲和滿星雲集團50萬令吉和100萬令吉的賠償,以及支付兩造起訴人50萬令吉的加重性賠償,同時承擔25萬令吉的堂費,總計需賠償225萬令吉。
滿星雲集團狀告林立迎事件始末 2017年始,當時身為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多次在個人社交媒體,甚至公開場合,指控滿星雲集團及其創辦人賴彩雲「詐騙」。
2017年5月23日,林立迎帶著一批自稱受騙的中國人到滿星雲公司拉布條示威,控訴滿星雲集團詐騙,鬧得滿城風雨。
他曾指控「滿星雲是在收買政府高官和政治人物的情況下,才未被國家銀行列入金融消費者警示名單中。「
林立迎後續指控滿星雲因停止向政府高官行賄,或政府高官將賄金提高,才導致該公司被列入警示名單。
2019年6月,滿星雲集團創辦人兼總執行長賴彩雲正式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訴林立迎誹謗及惡意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