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擁毒的重量不影響刑罰,但新修正的法令將加強刑罰力度,若擁毒超過一定重量,將面對更高的刑罰。這主要適用於八種帶來嚴重傷害的毒品,包括大麻、冰毒和古柯鹼等。
修正後的濫用毒品法令依據這八種毒品的擁毒重量,將刑罰劃分為三個等級。
以大麻為例,任何人持有少於330克大麻,將面對最長10年監禁或罰款最高2萬元,或兩者兼施;若持有至少330克,則面對10年至20年監禁,以及五下至10下鞭刑;持有超過500克大麻,將面對20年至30年監禁,以及10下至15下鞭刑。
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費紹爾副教授為兩項修正案提出二讀時說,修訂後的法令對產生致幻作用的物質加強管制,而非依據它的化學結構。
至於同樣達到致幻作用,但具有合法用途的物質將排除在外,包括酒精飲料、菸草、咖啡因產品和藥物等。
內政部參考英國和澳大利亞的法令後,提出上述的修正法案。這主要也基於新化合致幻藥近年成為全球毒品新趨勢,從2009年發現的166種,暴增到2022年4月的1150多種。
在新加坡,涉嫌濫用新化合致幻藥而被捕的人數也顯著增加,2014年至2017年間每年平均僅三人被捕,但2018年至2022年卻平均每年有235人被捕。
這類毒品對身心造成不良影響,包括癲癇、幻覺,甚至致死。自2016年起,新加坡至少有四人因濫用新化合致幻藥而丟命。
為此,費紹爾指出,新加坡有必要採取行動防止毒品造成的傷害,而不只是減少傷害。
以往當局無法起訴濫用新化合致幻藥的毒犯,直到相關物質被列入濫用毒品法令第一附表,而調查和檢驗的過程往往耗時約一年,對當局的執法行動不利。
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也將擴大執法範圍,讓執法人員能及時逮捕和拘留涉案者,也不再需要等待新藥物被列入第一附表。
根據新的司法框架,任何販運、製造、進出口、持有和吸食致幻物質者都將列為犯罪行為。
至於有案底的毒犯,若再次涉及致幻物質有關的罪行,將被視為重犯者。
多名議員對修正法案表示支持,也對於濫用毒品者有年輕化的趨勢表達關注。
其中,工人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林瑞蓮參與辯論時詢問,若有人因涉案被調查,但檢驗發現致幻物質屬合法用途,當局如何處理這類案件。
費紹爾回應說,在面對新的致幻物質時,當局會進行一系列完整且仔細的測試與諮詢後,才會採取有關的執法行動。
前吸毒者盼新法令打擊販毒
減少受害者
受朋友影響曾在當兵時抽大麻,又因感到無聊再次接觸新化合致幻藥,青年後來被捕入獄時,見母親為自己難過流淚,讓他感到痛徹心扉,決定改過自新。
大麻(路透社)
現年29歲的蔡姓釋囚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憶述自己不堪回首的吸毒經歷。
他當兵時受朋友影響首次接觸大麻,在開始工作後逐漸戒掉毒癮。然而,八年里換了多份工作後,他決定暫時賦閒在家,卻因為感到無聊再次吸毒,而這次他吸食的是合成大麻,也是其中一種新化合致幻藥。
他曾把多過一半的儲蓄都拿去買毒品。「一包約130元,我抽三四天就完了。」
吸毒讓他變得懶散和脾氣暴躁,也進一步危害他的健康、影響他與家人的關係,甚至導致他沒法完成學業。
2020年,肅毒人員上門逮捕他,也在他家中搜出不少於1.71克的合成大麻,他在隔年被判入獄一年三個月。「媽媽親眼目睹我被捕,還在我判刑當天難過得哭了,讓我下定決心戒掉毒癮。」
他後來因行為良好,得以獲得假釋提早出獄,監督報到的時間也從原本的五年縮短到一年。
對於合成大麻的致幻作用,蔡姓釋囚認為與原本的大麻稍有不同,但造成的危害差不多。
他認為,網上出現不少販毒管道,致使年輕人很容易接觸毒品。經修訂的法令只要可以扼制販毒這一環,就能減少吸毒者。對此,他勸誡其他人切勿接觸毒品,應把焦點放在自己的未來發展上。
中央肅毒局策劃與研究署署長黃凱頌也指出,新化合致幻藥的危害程度與其他受管制毒品差不多,同樣會造成嚴重的健康問題,同時對家庭和社會帶來影響。
對於修正的濫用毒品法令,黃凱頌認為新法令將有助於加強新加坡應對不斷演變的新化合致幻藥所帶來的威脅,肅毒局也可對新化合致幻藥採取更全面的執法行動。
他認為,新法令一旦實施並不會減少肅毒局的人力成本,當局反而須投入更多資源針對新的罪行展開調查,加強取締新化合致幻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