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勾起你柔軟善心,體恤弱勢群體的天然憐憫之心,讓你剎那間毫不猶豫捐贈辛苦賺來的銀兩幫助他人,最後卻感覺被「騙」了?
因為一個真實的故事,因為一個「騙」字,因為什麼情況構成騙局,我和編輯朋友爭論不休。當然事情見仁見智,我們攤開來說。
事情是這樣開展的:三月某一天,謝小慧(前商人,目前待業,52歲)在個人社交媒體分享一個令她鬧心的事。
她剛剛捐贈18新元給上門兜售禮券的義工。義工在晚上敲她家的門,告訴她他們的團體(A Bag of Love 或ABOL)的援助對象是一房式組屋的居民。
一聽到有特定援助目標,再來重磅出擊關鍵詞「一房式組屋」,謝小慧腦海即認定其為慈善捐贈。
她再掂量,18元能買到一、兩包小包裝的大米,能幫到不知名的同胞舒壓解困。夜色加上陰雨連綿軟化心靈,她當下以QR碼電子付款方式「捐」出18元。
義工交給謝小慧禮券,她當下根本不放心上。翌日早晨醒來才看清楚禮券上最小和最後一行的字:
我們不是慈善組織,我們也不接受任何慈善捐款,這不是慈善活動。
我給出的錢不算是捐贈,那算是什麼?
不是慈善機構,那是貌似以慈善之名(根據我們普通人的理解,因為說得出援助目標)吸引或「勾引」你購買私人活動的禮券?
然後還得去到現場才能兌換到帆布袋?
她受訪時表示:
「那種感覺就是被騙,到頭來就是花了18元弄來一個不值這個價錢的帆布袋。」
前者有筆者的編輯為代表,他們一般認為謝小慧多心了,禮券就是兜售活動和帆布袋,團體的名字不是明明白白告訴你了嗎?你不看不代表它不存在。
另一派有筆者為代表,認為上門兜售人員沒有把信息順序弄清楚,令人以為是慈善機構而捐款,這是令人感覺不悅和「受騙」的根源。
事發後,我上網查閱團體的網頁,他們確實列出活動和受益人士的照片。
截稿為止,沒有人搭理我。
而在此時,我也在網上看到數年前已有人也這樣買過當年15元的禮券,也感受「受騙」,大有「不知道他們葫蘆里賣什麼藥」之感。
最後警方表示,至今除了謝小慧之外,沒有收到其他投訴或「報案」者,即使他們對團體早有所聞,但是還不能告訴她是否因此構成繼續調查的基礎。
那是查還是不查?你看懂了嗎?
好吧,暫且把忙碌警察叔叔放一邊,他們有更重要的案件要查,除非更多人提出證據或報案。我詢問當事人會不會去私人活動當天換取帆布袋?她一臉喪氣表示絕對不會,因為已經感覺受傷,「受騙」了。
你有類似的經驗嗎?還是你就是「豪氣派」?
雖然筆者對其表達方式和運作方式有所保留,我更願意相信義工所說的可能是真實的,那個團體是正經八百為貧困居民謀福利,只不過他們沒有很有效的讓公眾理解到金錢的用途。公眾捐出的每個18元,扣去了經營成本,百轉千回應該會、必須會化作熱騰騰的飯菜,端在有需要援助對象的面前。
最好到頭來我們只是誤會一場,喜劇收場。
只是,現在你我都在雲里霧裡之時,也只能繼續想像和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