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一馬發展公司案件的關鍵人物劉特佐在缺席的情況下,被科威特法庭判處洗錢罪名成立,坐牢十年。
馬國《星報》引述科威特媒體的報道說,除了馬國富商劉特佐,一名酋長、他的合伙人和一名外國人也被判坐牢十年。
科威特法庭也下令被定罪者歸還10億美元,他們也被罰款大約7億8400萬新元。
當地的檢方形容被告是一個有組織的犯罪團伙,在知道款項是非法所得、贓款及一馬公司投資資金的情況下,以人民幣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