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文章是由一名澳大利亞籍的前本地永久居民奧康納撰寫。她在文中質疑我國的司法制度是否公平,並列舉一些案件,包括:總理李顯龍的侄子李繩武因為藐視法庭被罰款、外籍女傭莉雅妮被誣告偷竊前僱主財物的案件,以及李總理的弟媳林學芬被判不當處理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先生的遺囑等。
許淵臣2021年1月27日在《網絡公民》刊登這篇文章,並分享了文章連結。總檢察署在大約五個月後,致函要求許淵臣刪除有關文章和帖文。但許淵臣拒絕這麼做,並通過律師對有關指控提出異議。當局於是決定起訴他藐視法庭。
高等法庭法官在厚達40頁的判詞中說,文章影射我國法院偏袒富人、有權勢者或是同法官有關係的人,也暗指我國法官不是因為敢於找出真相而獲得委任,以及法庭同總檢察署串通,對某些人進行政治迫害,並出於政治因素而非案情來做出裁決。
許淵臣必須在四個星期內繳付罰款,或坐牢10天。他也必須支付總檢察署1萬2000元的堂費。